2006年11月17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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谈了多年恋爱的士官小刘说:原来我没有违反禁令
唐鸿鹏

  本报讯  “原来我没有违反‘不得在部队驻地找对象’的规定!”11月16日上午,驻台州某部士官小刘一领到《军人法律指南》,随即找到了一个跟自己情况相似的案例,豁然明白自己并未触及“禁令”。因为书中就此清楚地分析道: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,但像小刘这样在原籍结识女朋友,之后女方到部队驻地打工,并继续发展恋爱关系的,不宜认定其违反了这条禁令。
  随着公民法制观念的增强,涉军案件及纠纷日益增多,为使广大官兵学法、知法、守法、用法,切实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,台州市扎实推进“法律拥军”。近年来,全市共处理涉军案件及纠纷750余起,组织法律咨询80余场次。近日,该市又组织编印了《军人法律指南》一书,送到驻地每个官兵手中。该书体系完备,内容丰富,既有案例选编,又有法律汇编。全书涵盖了民事维权、军法军纪、恋爱婚姻、诉讼程序等涉军法律问题,案情介绍具体生动,分析点评深入浅出,既可供广大官兵处理涉法问题时参考使用,也可作为部队进行法律知识教育的辅助教材。
  另悉,台州市除了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,还不断完善军人法律援助体系。全市各乡(镇)均建立了“五站”:在基层武装部设立维权法制指导站,双拥办设立优抚安置政策咨询站,司法所设立涉军民事调解站,法律援助中心设立军属法律援助站,派出所设立涉军案件受理站,有效地维护了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,促进了部队的稳定。